1 概述
1.1 定義
跑步機(treadmill)是指具有單方向運動表面,在該運動面上可進行漫步或跑步,腳可以自由地離開運動表面的健身器材。
1.2 版本
跑步機最新版歐盟標準 EN 957-6:2010(以下簡稱“10版”)《Stationary training equipment Part 6: Treadmills, additional specific safety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2011年6月開始實施,取代舊版標準EN 957-6:2001(以下簡稱“01版”)。
歐盟CE認證所制定的跑步機EN 957-6標準最為完整且嚴謹,所以跑步機國際標準ISO 20957-6:2005標準就是采用的歐盟CE標準。
1.3 規范性引用文件
由于技術內容的變動,10版刪除了兩個01版曾引用的標準“ISO 9838 高山滑雪裝置 滑雪板底板試驗”、“EN 292 機械安全 基本概念與設計通則”。
2 具體技術內容變動
2.1 定義
10版將01版中“跑步表面”的定義改為“跑步表面的長度”,這樣更為明確,長度“l”的具體定義的跑步機圖例也改動得更為清晰明確。
10版還新增了8個定義:前把手、側扶手、腳踏欄桿、緊急跳離、心率控制模式、顯示器、防護罩、可折疊跑步機,更加有助于理解后文的標準條款。
2.2 傳動件和轉動件
所有運轉條件下跑步表面邊緣與后滾筒護罩的距離01版只有下限的要求,應不小于
2.3 安全停止
01版的“緊急停止”(Emergency stop)在10版中變更為“安全停止”(Safety stop),從標題就強調了需要“安全”的停止,而不是為了“停止”而緊急停止。
10版新增了安全停止開關安裝位置的要求,應位于使用者前方對應于跑步表面中心線±
10版明確了安全停止的執行應使得電機和揚升系統的主電源切斷而不是僅依賴任何軟件功能。
10版明確了操作開關的黃色背景應比操作開關本身至少大于
10版為避免拉線式的安全停止操作開關跟跑步機一端的連接過于牢固,不易松脫,而跟使用者連接的一端容易釋放松脫,導致遇到緊急事故時安全停止失效,新增了操作開關的試驗,以確保從跑步機上釋放的力不大于從使用者身上釋放力的50%。
10版新要求操作開關的拉線的松脫釋放長度不應超過跑步表面的長度l的70%,這樣避免了由于拉線過長,當使用者從跑步機后端滑倒或跌落時安全停止失效。
2.4 扶手
01版中“側扶手/前把手”在10版中直接改為“扶手”,在10版中單獨只提供前扶手將不被允許,只接受“兩側扶手”和“兩側扶手及前把手的組合”。
10版中新增了側扶手的高度要求,在所有傾斜位置從兩側扶手的最高點(不是中心線)到跑步表面的垂直距離只能在
兩側扶手的最大間距依舊為
10版引入了前把手最小可握持長度的概念,來替換01版中的前把手的最小寬度,具體的數值要求也有變動,01版只要求了前把手最小寬度要求為跑步表面的寬度+
2.5 腳踏欄桿
01版的“腳踏平臺”變為10版的“腳踏欄桿”,這樣使得定義的更為形象、確切,10版腳踏欄桿的長度要求降低為只要大于跑步表面長度l的70%,而01版的要求是腳踏平臺應與跑步表面的長度相同。
防滑表面的長度由01版的至少為
2.6 跑步表面
跑步表面的安全要求為10版新增加的內容,不適用于普通的家用H類跑步機,僅適用于S類和I類的跑步機。主要內容為:跑步表面應使用對比色永久標注以判斷跑步帶是運動還是靜止的,此標志的尺寸介于
2.7 加速度
10版全新增加了檢測跑步機跑步表面的初始速度和加速度的內容,要求跑步表面的初始速度不應超過
2.8 心率控制模式
心率控制模式是近年來剛出現在跑步機上應用的一種控制技術,10版新增加了此項安全要求,主要內容為:心率系統的正常功能應在顯示器上標明。心率信號喪失后應使得原速度至多保持60s后,立即降低至最低速度,速度降低應至少為20s降低
目前大部分跑步機無心率控制模式,本項要求可不適用。
2.9 可折疊式跑步機
本項要求也是10版全新增加的內容:
可折疊式跑步機應裝備一套安全鎖緊系統,能夠使得跑步表面和兩側扶手保持在折疊位置;
可折疊部分在被鎖緊前,不應有一個穩定平衡位置;
最大的豎直操縱力不應超過150N;
如果存在如壓縮氣缸一般的儲能系統,那么在折疊或包裝狀態時,應安裝避免無意釋放能量的安全裝置。